過去一年,香港成為熱議的城市,並非因為香港疫後通關、經濟復常,而是因為香港回答了國際市場的一個問題:何為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y)?是貨幣、商品還是證券?這個問題,困擾着全世界,目前還沒有一個國際公認的標準答案。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主席Gary Gensler認為一切加密貨幣除比特幣以外都是證券(Everything other than Bitcoin is a security)(2019年),既然是證券,那麼就應該歸SEC管,因此,SEC狀告兩大虛擬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和Coinbase,無牌經營證券。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ies and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專員Brian Quintenz卻表示,比特幣和乙太幣都是商品(We have been very clear on bitcoin:bitcoin is a commodity. We have not said anything about ether until now. It is my view as a Commissioner that ether is a commodity)(2019年)。其後,CFTC主席Rostin Behnam更表示,所有虛擬貨幣都是商品(2023年)(We have always considered ether to be a commodity, consistent with our 2015 finding that virtual currencies are commodities). 2023年8月16日,CFTC旗下的美國國家期貨協會(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 NFA)批准Coinbase向美國符合條件的客戶提供加密貨幣期貨投資服務。
SEC和CFTC是美國兩個不同的監管機構,分別監管金融市場的不同方面。SEC監管證券市場,包括股票、債券、基金和其他投資產品。CFTC監管衍生品市場,包括期貨、期權、掉期和其他以基礎資產為價值來源的合約。同一個國家,兩個不同的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的定性都有不同的解釋,定義之複雜,可想而知。
香港虛擬資產 定義監管清晰
相對於美國及其他國家,香港證監會對虛擬資產的定義和監管,就非常的清晰。基本上所有能夠以數碼方式用作交易、轉帳、支付以至投資的價值代表(Representation)都是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而所有虛擬資產交易所都需要向證監會領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VATP)。這裏需要特別強調一下的是,並非所有虛擬資產服務都需要申請牌照。目前,證監會只監管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虛擬資產交易所,其他虛擬資產服務並非在監管範圍內,這實際上已經給業界預留了創新的空間。
根據《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虛擬資產」是指以計算單位或經濟價值的儲存形式表述,可透過電子方式轉移、儲存或買賣並可用於為貨品或服務付款、清償債務及/或投資等目的,或可提供權利、資格或途徑,對任何加密保護數碼形式價值的相關事務進行投票的加密保護數碼形式價值,例如加密數碼貨幣及在虛擬世界的其他資產類別,但若干數碼形式價值,包括「有限用途數碼代幣亅並不包括在定義之內。
「有限用途數碼代幣」的定義,包括任何類似客戶酬報或獎賞積分或遊戲用資產,及按其發行人的用意,該數碼形式價值不可轉換成金錢或獲得公眾接受的另一種交易媒介。
根據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任何人如有意經營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業務,均須向證監會領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虛擬資產服務」按定義是指經營虛擬資產交易所,即透過電子設施方式提供服務,而服務使用者藉該項服務導致具約束力的買賣虛擬資產交易產生(例如藉該項服務要約買賣任何虛擬資產以換取任何金錢或任何虛擬資產),而在提供有關服務時,客戶款項或客戶虛擬資產會由服務提供者直接或間接管有。
世界科技創新的浪潮奔湧向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突飛猛進。一項工程科技創新可以催生一個產業,可以影響乃至改變世界。香港如何把握機遇,在改變世界的同時,使虛擬資產成為香港的戰略行業,正是香港數碼港年度盛事「2023香港數碼娛樂領袖論壇」的專題討論之一。論壇於8月25至27日在數碼港舉行,論壇請來騰訊集團副總裁、騰訊研究院院長司曉教授、Euterpe聯合創始人程騫博士、中國廣告協會秘書長賈振丹先生及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何天翔博士分享觀點。筆者剛好是該專題討論的主持人,下周在這裏跟大家分享嘉賓們的精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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